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减少医疗损害纠纷事件的发生, 2011年11月9日晚,我院举办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暨医疗损害责任条文释义”专题培训。本此培训班由副院长朱运武主持,质量管理科组织并授课,全院医、药、护、技及管理人员约23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病历书写的相关法律问题;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科室医疗管理与医疗环节的风险管理;新医疗损害赔偿机制及鉴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通过培训和学习,使全院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与操作规程,加强和完善医患沟通,切实维护好患者与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防范医疗风险,减少医疗损害纠纷的发生,让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质量管理科
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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