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献血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互助献血”?
“互助献血”是在《献血法》中确立的,是由医院宣传和发动的一种无偿献血形式。
“医院”在无偿献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患者血液输注的过程就是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亲历血液挽救生命的过程,是无偿献血宣传工作创造感动、心动和行动交流的平台。因此,应该充分发挥医院得天独厚的条件,利用门诊大厅、病人课堂等途径,发挥医务人员自身的知识优势,将医院拓展为无偿献血宣传、发动的渠道之一。以情感为纽带,使每一个受血者都心怀感激,自觉成为无偿献血的宣传员,为社会大家庭共叙爱心血库,共渡爱心桥梁。
“互助献血”的重点在于:让每一位患者及其家属、同事、朋友、甚至医护人员认识血液的特殊性和稀缺性,了解献血的重要性,理解献血的政策规定,在亲身经历之后,互帮互助,自愿献血,促进无偿献血的开展。
二、互助献血的意义?
国家提倡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也就是说,一人用血,作为其亲属和亲友因亲情相关也最具有奉献精神,他们献出的血通常是安全的,可靠的。实施互助献血旨在推动无偿献血,保证公民临床用血,保障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按《献血法》有关规定,带动互助献血的发展。
三、互助献血有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1、《献血法》第十五条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2、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平诊患者和择期手术患者,经治医师应当动员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者动员患者亲友献血。自身储血、自体输血由在治医疗机构采集血液。患者亲友献血,由血站采集血液和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四、为什么不提倡直接输亲属的血液?
有人认为病人输注亲属的血液最安全,事实并非如此。现代医学证明,亲属之间输血很危险,尤其是直系亲属间输注新鲜血液可能会导致发生一种严重的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这是由于有血缘关系的人体之间存在部分相同的基因,当受血者因疾病致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时,受血者体内把输入的淋巴细胞误认为自体血液而加以增殖,而把受血者的淋巴细胞当为异体而加以排斥,从而导致致命的TA-GVHD。
五、互助献血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互助献血适用对象为所有需要临床用血(特别是大剂量用血)的患者的亲友。本着自愿的原则,不直接和临床用血挂钩。
六、互助献血的程序是什么?
互助献血由临床经治医生进行动员,患者适龄健康的亲友在自愿献血的前提下,填写《霍山县互助献血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认可后由医生联系血库工作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在采血点或血库参加献血活动。采血工作人员指导献血人员填写《无偿献血登记表》及《互助献血登记表》,采血后,填好《互助献血登记表》反馈联,并签字盖章后连同献血证一起发给献血者。
七、互助献血者有什么待遇 ?
亲友献血后,献血证正常享受无偿献血者的权利:献血1000毫升以下本人可以享受双倍返还,1000毫升以上(包括1000毫升)本人终生免费用血;献血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享受等量返还;除在临床用血供应紧张时,在同等病情条件下享有优先用血的权利。
《互助献血登记表》应用于临床用血供应紧张时指定互助的对象。临床血液紧张时,患者可持亲友的《互助献血登记表》反馈联到医院输血科申请用血,医院输血科收到反馈联,核对无误后,留存。同时通知发血窗口,申请病人所需的等量血液。血型不受献血证上限制。如亲友献400毫升血,患者可同样用400毫升血,用血费用与正常用血相同。
根据《献血法》规定,在血库库存不足时,危急重症患者、亲友互助献血者、持本人或直系亲属献血证者、军人,学生,有优先用血的权利;在血库库存严重不足时,保证危急重症患者的用血,亲友互助献血者有优先用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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