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医[2017]06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医院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竞聘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强化竞争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整体水平的提升,根据国家医改精神以及县委组织部要求,男同志满55周岁,女同志满52周岁,不再担任部门负责人职务,结合我院实际,为补充职能部门的领导空缺,特制定本竞聘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月18日
霍山县医院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竞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和依法办事的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要求,注重选拔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业务能力强,懂管理,实绩突出的管理人才,逐步配好、配强中层干部队伍,为促进医院全面、稳步、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霍山县医院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家东
副组长:朱运武
成 员:金绍明 王 军 陈家林 李 军 王芳云
办公室设在院办室,王军副院长任主任,项林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竞聘相关组织、方案、评分细则的成立和制定,并组织指导竞聘报名、演讲、面试、公示等工作的开展。
2、成立霍山县医院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竞聘考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家东
副组长:朱运武
成 员:金绍明 王 军 陈家林 李 军 王芳云
3、成立霍山县医院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竞聘监督小组,成员由县卫计委委派相关人员组成。
三、竞聘岗位:
1、院办室:副股级1名;
2、医务科:正股级1名;副股级2名(含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
3、护理部:正股级1名;副股级1名;
4、质量管理科:副股级1名;
5、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正股级1名;
6、医用耗材管理科:正股级1名;
7、健康管理中心:正股级1名;
8、药品管理科:副股级1名;
9、医共体管理办公室:正股级1名(含医保办)。
注:任职岗位根据评选结果及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再行具体调整。
四、竞聘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威信。
3、开展工作有思路、有方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并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已聘任中级或以上职称,医共体管理办公室岗位条件适当放宽;
6、一般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原则上正股级不超过50周岁,副股级不超过45周岁。
下列人员不具备竞聘条件:
1、工作年限正股级不满20周年,副股级不满8周年;
2、长期病休或其他情况不在岗,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人员(不包括公派外出进修人员);
3、因违法违纪被处理的人员。
五、竞聘方法和程序:
1、信息发布:
竞聘办公室发布竞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数量及要求。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9—21日,竞聘者自愿报名,每人至少报2个岗位,竞聘者填写《霍山县医院岗位竞聘申请表》,经竞聘领导组资格审查并由院长提名。每个岗位竞聘不少于2名。
3、竞聘:竞聘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上午9:00
—12:00。经审核符合竞聘条件者,竞聘会议上,作竞聘报告(字数在1500字左右)。竞聘报告内容: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曾担任的主要技术工作及完成情况,竞聘岗位目前状况分析,科室今后发展规划(科室建设、服务质量、科室管理、市场开拓、社会评价及医德医风建设的具体措施)。竞聘人员同时进行现场答辩。
演讲、面试答辩由竞聘考评小组主持,竞聘监督小组现场监督,本院员工可列席旁听。竞聘考评小组根据竞聘者的演讲和答辩结果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4、民主测评:院班子、院部周会人员及职工代表根据竞聘人员的竞聘情况及平时表现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其中,院班子占60分,院部周会人员及职工代表占40分(竞聘人员不参加测评)。
5、测评结果报院长办公会研定后进行公示。
6、组织监督:竞聘期间由县医管办邀请相关人员参加,保证竞聘公开、公平、公正。
六、考察聘用
由医院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评定成绩提出拟聘对象,报院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医管会同意后,由院长对拟聘人员进行正式聘用,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书面述职并经院长办公会考核通过后续聘。
七、聘任期间的动态管理:
(一)聘任期间管理:
职能部门负责人到龄离岗后继续享受原职务待遇。任职期间因不称职而被院长解聘的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二)试用期管理
新竞聘上岗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发现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予以解聘。
(三)考核
1、一经聘任,医院将按照职位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履行岗位责任,享受相应待遇。
2、医院领导班子负责对聘任干部的考核,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对考核成绩在合格及以下者,根据情况予以诫勉谈话或解聘。
(四)解聘
受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予以解聘。
1、本人违法或违纪情节比较严重的;
2、不执行医院决定,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指令性任务的;
3、所在部门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4、纪律松懈,内部管理混乱;其他具有不良影响事项应负主要或管理责任的。
(五)在公开竞聘中,对特别优秀的中青年人员,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医院将视情列为后备干部培养。
八、现任部门负责人在新聘人员上岗之前,仍行使原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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