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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霍山县医院医用消毒液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6 点击数:419 【打印】 【关闭】 【字体:   保护视力色: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医院医用消毒液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SXYY-2018-C0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转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9日

   采购日期:2018年9月2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乾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瑶海区恒丰大厦A1408                                  

   成交金额:4608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健之素牌邻苯二甲醛消毒液5L装,数量是144瓶,单价是330.00元/5L,要求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供货。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蕴、胡银花、李俊

   采购人名称:霍山县医院

   采购机构名称:霍山县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霍山县医院门诊部五楼

   项目负责人:陈家林        联系电话:0564-5026317

   公告期限: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7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霍山县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医院门诊部五楼物资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50286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霍山县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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